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征集品种参加我省2026年水稻晚造统一试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四)遗传性状稳定;
(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六)已在海南省完成2个生产周期3个点以上品种比较试验;
(七)能提供足够的种子用于品种试验和标准样品留存。
二、开设组别
水稻:杂交稻组、常规稻组
三、申请材料
(一)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汇总表(附件1)
(二)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附件2);
(三)品种选育报告(附件3),包括选育过程,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特性,亲本及品种的特征特性彩色照片,品种主要优点、缺陷及生产应当注意的风险,育种单位信息及实质贡献,栽培技术要点,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等;
(四)品种比较试验报告(附件4),包括试验概况、品种评价、抗性和品质表现、产量结果及各试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五)品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六)非转基因品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
(七)通过审定、取得品种权或已获得品种权受理通知书的品种,应当提供相关证书。
四、申请时间
2026年5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省种子总站邮箱。
五、供种数量和时间
(一)区域试验供种数量:(1)试验点种植供种9包,其中杂交稻0.35公斤/包,常规稻0.4公斤/包;(2)转基因成分检测用种1包:0.1公斤/包;(3)品种DNA指纹检测1包:0.5公斤/包(另:杂交种父母本各0.1公斤);(4)品种标准样品1包:1公斤/包(另:杂交种父母本各0.2公斤);(5)申请同步开展DUS测试1包:0.5公斤。
(二)生产试验供种数量:试验点种植供种8包,其中杂交稻1.0公斤/包,常规稻1.5公斤/包。
(三)供种时间:2026年6月4日-6月10日。
六、种子质量要求
参试品种种子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寄送的种子要求一品种一独立包装,包装要扎实,包装袋附内外标签。同时,提供品种真实性鉴定的种子必须与试验用种一致。
七、费用收取
种植试验不收取费用,DUS测试费用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八、其它
(一)根据《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试点方案》,拟申请区域试验与DUS测试同步开展的单位,需填写《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提交至省种子总站;
(二)统一试验采取编号制。我站不受理逾期申报和寄送的品种,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更换已确认参试品种;
(三)没有按时按量提供种子的,视同撤回申请;
(四)试验过程中发现非转基因品种含有转基因成分以及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终止其品种试验。性质严重的,三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申请者所有作物的审定申请;
(五)试验结束后,未通过审定的品种,所提交的品种标样,如供种单位需要回收,请提前告知;
(六)其他相关事宜待确认取得参试资格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洁玲联系电话:18089826985
电子信箱:hnzzz0898@126.com邮编:571100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
附件:1.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汇总表
2.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3.海南省水稻品种选育报告(参考模板)
4.海南省水稻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参考模板)
5.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申请表
6.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7.非转基因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海南省种子总站
2026年5月21日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0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2 琼ICP备18000661号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