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种函〔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种子质量,推动农业增产增效,有力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拟遴选一批水稻种子认证试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水稻种子生产、加工、包装等全过程开展监控和指导,以点带面推动企业提高对种子认证的认识,为全面实施种子认证奠定基础。
二、遴选条件
(一)在海南省注册并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注册地不限,应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在海南省内开展水稻制种业务,单品种制种面积不低于150亩,总制种面积不低于300亩;
(三)具有足够的人员技术力量,可配合开展种子认证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海南省种子认证试点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申报单位为持证企业控股子公司的还需提供相关股权架构及持证证明材料。
请有意申请种子认证的单位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于2025年6月1日前提交至省种子总站,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俊芳 1397609005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现代农业中心
附件:海南省种子认证试点申请表
海南省种子总站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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