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提升海南农业整体形象,引领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信得过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根据《海南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琼农规〔2023〕11号,以下简称《目录制度》),现就做好2024年省级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通知有关事项。
一、申报范围
在海南省内从事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饮料作物、中药材、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在其初级农产品生产或服务上使用的,且在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积极影响的,用于区分同类农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术语、象征、符号及其组合,主要包括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包括全品类和单品类)、企业品牌(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下同)和农产品品牌。
二、申报材料
符合《目录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农业品牌基本情况表》(可在“海南农业品牌管理系统-申报速通-农业品牌目录申报-申报材料栏目中查看下载);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绿色认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认定证书复印件;
(五)获奖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统一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品牌主体申报品牌数量不限,如同一品牌主体可申报多个品牌类型,可多次填写提交。
四、申报程序
申报2024年海南省农业品牌目录,以自愿为原则。符合条件的品牌主体从微信搜索“海南农业品牌管理系统”进入小程序,在首页点击“申报速通——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根据申报品牌的类型,按要求上传基本情况表、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利于申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申报时间节点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按照专人管理操作、专人负责的原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把关,于2024年9月15日前通过系统报送。
六、有关要求
各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海南农业品牌目录已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同时也是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基本条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品牌主体参加申报,创新宣传思路、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发动,把当地好而优的农业品牌选出来、推出来,引领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信得过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联系人及电话:赵强、张津瑜,65350701;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姜俊城,65339340。
附件:1.海南省农业品牌基本情况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海南省农业品牌基本情况表(农业企业品牌)
3.海南省农业品牌基本情况表(农产品品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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