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工作要求,为提高项目申报材料质量、做好项目评估工作,现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27个项目评估单位进行比选。(详见项目清单)
一、本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农业行业基础能力方向)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咨询评估。
二、预算金额
不超过44.4万元
三、项目要求及内容
对拟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农业行业基础能力方向)的27个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评估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项目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本次项目评估团队不少于2名造价工程师。
(七)报价应为整体报价,且价格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参与本次评估的团队人员身份证明,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
(三)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四)2024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工作方案;
(九)提交的所有纸质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比选规则
1.投标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2.投标单位及工作团队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3.投标单位及工作团队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4.项目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5.同等条件下按低价优先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122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01613
监督电话:0898-652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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