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1月10日-13日,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执法检查,前往临高、儋州,对进行违法作业的渔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深入琼海潭门中心渔港、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等渔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在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总队办案人员对8搜进行违法作业的渔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现场宣传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了渔业生产秩序管理,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在琼海潭门中心渔港、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海口三联港、文昌清澜港、澄迈东水刚、洋浦干冲港和昌江县海尾港、昌化港等渔港,总队执法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登船检查了报警、消防、救生等器材配备情况。
检查过程中,总队执法人员与属地行业主管、执法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反馈检查情况,责令整改问题,向所在地渔业执法队伍和渔港管理部门强调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二是扎实做好节日值班保障,提升渔业监管质量;三是持续开展安全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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