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以来,为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澄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等7个部门,制定印发了《澄迈县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澄农字〔2026〕281号),同步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聚焦农药兽药生产加工、经营、网络销售、种养殖使用全链条,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自贸港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本次综合重点聚焦三方面:一是严厉查处农兽药生产加工“黑窝点”,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落实购销电子台账、销售违禁农药、销售过期农药、不执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等经营环节违法行为;二是严肃排查打击 “忽悠团”、游商走贩、网络违规销售、私家车夹带、临时摊点售卖禁限用农兽药等突出问题;三是严查种植、养殖主体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种养环节违法用药行为。

为拓宽线索来源,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药兽药违法问题线索,紧盯主要种养区、大田洋、城郊结合部等风险高发区域开展明查暗访。已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6人次,查获牛蛙养殖场违规使用人用药、原料药违法行为1起;排查发现兽药违规销售问题线索2条,已按程序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置,实行线索闭环管理。
下一步,澄迈县将持续推进农药兽药综合整治常态化,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一是紧盯排查发现问题持续加压发力,深挖违法线索,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力度,紧盯农兽药追溯管理、兽用处方药销售、饲料安全生产等高风险关键点,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与业务帮扶,面向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指导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行业合规经营水平,切实守护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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