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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启事

  • 发布日期:2026-08-31 15:20
  • 来源:

根据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工作部署,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我市将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兽药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网售环节、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并公布市级投诉举报渠道。

一、举报投诉方式

举报电话:0898-68723602

电子邮箱:hknsygz@163.com

邮寄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17栋南楼四楼海口市农业农村局4039室

二、受理期限及工作时间

受理有效期:2026年7月—2027年3月3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三、征集范围

征集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农药兽药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网售环节、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线索应与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相关,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客观真实。

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人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征集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

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

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2.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

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

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

“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假劣农药兽药。

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3.网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在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的化学物质。

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

不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库房等经营条件,在线上销售农药兽药。

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农药兽药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法性、销售行为等审核把关不严。

4.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

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

5.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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