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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繁基地有害生物统防统控项目-假高粱综合防控比选公告
2025-05-19

为做好南繁基地植物疫情及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南繁基地有害生物科学防控水平,减少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2025年南繁基地有害生物统防统控项目-假高粱综合防控。现公开比选服务供应商,开展相关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南繁基地有害生物统防统控项目-假高粱综合防控。

二、项目内容

1.对乐东县利国镇、九所镇和黄流镇南繁基地假高粱发生区域开展统防统控,集中防控次数不少于4次,每月不少于1次,防控面积200亩以上,总计不少于800亩次。防控效果达80%以上。提交《假高粱综合防控项目总结报告》1份,分析发生情况及防控效果,提出有关建议。

2.开展假高粱防治药效试验。除草甘膦铵盐、草甘膦异丙胺盐  外,同时试验其他药剂或混合配方不少于2种,总计不少于4种。分析试验结果,筛选出1-2种对假高粱防治高效的药剂,提交《假高粱防治药剂筛选试验研究报告》1份。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地点

中选单位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规定内容。并按照有关要求,撰写、修改、完善项目总结报告,直至交付海南省南繁管理局验收通过。

四、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4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文件将视作无效报价。

五、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价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提供项目服务保障及服务案例、技术方案。项目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体信息、拟用于项目的设备(农具)以及对应阶段内的实施内容;提供农林行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服务案例等;技术方案包含人员分工、防控方式、防控时间等技术要点以及假高粱防治药效试验方案(详见附表)。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元报价)。

七、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23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岭仔小组149号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八楼816室。

(三)其他:报价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递交,报价文件内容清晰可读,材料不清晰和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名,报价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评审规则

(一)评审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对报价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确定供应商。

(二)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九、中标公示

中选结果在中国南繁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项目实施按合同执行。

联系方式:赖先生,0898-88561623。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评分标准.docx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主办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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