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种业振兴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种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管理水平,助力国家南繁硅谷建设,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益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范围
(一)征集原则
自愿申报,择优选聘,公益属性,动态管理。
(二)征集范围
愿意参与种业知识产权(包括植物新品种权、专利、商业秘密等)公益服务等工作活动,在种业知识产权和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心于公益事业,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或学者,年龄不受限制);
2.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交办的种业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工作;
3.无违纪、违法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条件
1.行业政策类。熟悉国内外种业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宏观政策,对种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2.法律法规类。深入研究国内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向,精通种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深厚的种业知识产权与法学理论基础;熟悉种业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国内外种业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能在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等方面提出合理性建议。
3.技术支撑类。拥有深厚的种业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在种业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理论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研究,理论研究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代表性著作、论文等。
4.其他类。与种业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管理、代理服务等人员,并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工作职责
围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为南繁种业创新主体、相关产业等提供以下服务:
(一)积极参加我中心举办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行、培训班和宣传等活动。
(二)为南繁种业创新主体提供种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技术能力等公益咨询服务。
(三)为种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公益咨询服务。
四、申报事宜
(一)征集方式
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二)材料要求
填写《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益专家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PDF格式);
2.1—2项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或相关研究成果说明等(PDF格式)。缺该项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资料。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7月21日。
(四)征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益专家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需注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益专家+姓名”。
2.我中心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遴选拟聘任的专家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选种业知识产权公益专家库,同时发放聘书,聘期3年。
(五)名单管理
种业知识产权公益专家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增补专家名单。对于因身体状况、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相关工作的专家,按程序退出。
(六)其他
本次征集活动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委托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负责。
联系人: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毛启善,18789267915;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张萱蓉,0898-88710130。
邮箱:hnszybh@163.com。
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