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证书遗失、损坏的,可申请补发证书。每补发一份证书,企业须向中心缴纳证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
证书补发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一)企业先所在地委托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委托管理机构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并提出书面意见,连同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中心标志管理部门;
(三)中心标志管理部门收到委托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和制作证书,报中心主任签发;
(四)中心标识管理部门通知企业缴纳有关费用,,并将证书寄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