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食用菌调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有必要的应提供续展证明、商标转让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明等.如果申请产品无商标,不需要提供)
4. QS证书(干品一般需要提供)
5. 质量控制规范(包括基地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投入品供应、管理,种植过程管理,产品收后管理,仓储运输管理等),需要申请人盖章
6. 种植规程,需申请人盖章
7. 基地行政区划图、基地位置图和地块分布图
8. 基地清单(包括乡镇、村数、农户数、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预计产量等信息),需申请人盖章
9. 农户清单(包括农户姓名、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预计产量),对于农户数50户以下的申请人要求提供全部农户清单;对于50户以上的,要求申请人建立内控组织(内控组织不超过20个),即基地内部分块管理,并提供所有内控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负责地块的种植品种、农户数、种植面积及预计产量。需申请人盖章
10. 有效期3年以上的种植产品订购合同或协议
11. 若申请人自有基地,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或产权证、林权证、国有农场所有权证书等
12. 生产记录(能反映种植过程及投入品使用情况)
13. 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含绿色食品标志的)(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14. 部分品种基质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非转基因证明材料,如使用豆粕、棉籽粕等做基质
15.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包括基质、灌溉水、加工水)
16. 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