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本标准于2020年02月15日代替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附件: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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