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拟委托1家单位承担省农业农村厅舆情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舆情监测。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5月中旬。
三、预算金额
20万元,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利用智能舆情监测系统对省农业农村舆情事件,开展7*24小时实时网络舆情采集、监测、处置应对等相关工作。
(二)要对我厅的舆情有准确的研判,做好网上评论引导。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与我省舆情监测和舆情处置的成功案例或典型案例;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成功案例或典型案例;
(九)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函。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品牌、文化宣传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6日17:30前,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1106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频道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801080
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