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机鉴推字〔202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2021-2023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附件4)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站重新调整优化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本次投档产品为《2021-2023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公告的产品。其他产品投档工作待下一批次补贴额一览表公告后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已在海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并且分档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与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相比不发生变化的产品可以直接导入今年农机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企业无需重新投档(具体见附件2)。
二、投档要求
(一)时间安排
投档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提交投档材料不受时间限制。投档后,我站将组织人员开展形式审核,分批次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把审核通过的产品导入补贴办理服务系统。
(二)投档的条件
1、投档产品必须在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4)获得海南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认证证书。
2、以下产品不得参与投档:已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产品;被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截止此次申报时未恢复)、取消补贴资格的或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产品;已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范围,未获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产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
3、2021年新投档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须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4、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2021年拖拉机新增了“最小使用比质量比(kg/kW)”参数要求,我们将予以重点审核。为防止最小使用质量变更可能引发的可靠性、安全性风险等情况,此次投档不包括最小使用质量发生变更的7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
三、产品投档方法
2021年补贴产品投档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登录网址:http://td.sxwhkj.com。企业也可以登录海南省农机化信息频道中的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系统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获得登录权限后,按照填报要求自主投档,填写产品参数,上传相关资料、图片及网址链接等信息。
四、其他要求
1、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产品投档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2、企业填报的产品品目应与农机鉴定部门或认证机构发布的产品“所属品目”一致,归档及配置参数应与农机鉴定部门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认证结果一致(检测或认证结果中如未涉及归档参数,需上传农机鉴定部门或认证机构出具的参数证明文件)。
3、产品进入归档流程仅允许退回修改一次,修改后重新上传仍未通过的产品,原则上,当年不再受理审核归档。
4、企业应对所填报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属于我省补贴范围内产品,错误投送的,即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原则上取消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并对其采取警告或通报等处理措施。
5、请严格按照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附件3)进行投档,对于投档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报告有关问题,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投档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
投档政策咨询电话:0898-66784173;
邮箱:njztgk@163.com。
附件1:海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1).xls
附件2:海南省2021年继续沿用(无需投档)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汇总表.xlsx
附件3: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docx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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