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加力推进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290 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关于加力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2024〕50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琼农字〔2024〕343 号)文件要求,对自《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 号)印发之日(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对已领取报废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现将农机报废补贴标准调整后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申请且已领取补贴的机主差额部分补贴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时间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反映,监督电话:0898-88272798。
附件:农机报废补贴标准调整后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申请且已领取补贴的机主差额部分补贴信息公示表.xls
三亚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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