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本试点方案建立了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DUS测试同步开展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程序、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目前主要聚焦水稻、鲜食玉米两大作物品种,探索建立海南省级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DUS测试同步试验的机制,推动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DUS测试数据采集统一化、标准化,促进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的协同进行。
(二)工作程序。一是明确了申请流程。申报单位填报《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申请表》,经省种子总站、 DUS测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展同步试验。二是明确了同步试验管理要求。同步试验要严格按照区域试验和DUS测试的相关技术规程进行种植和管理,优先由 DUS测试中心承担,也可由省种子总站和DUS测试中心共同确认的试验点承担。三是明确了同步试验结果的作用。省种子总站、DUS测试中心根据试验结果分别出具《海南省区域试验报告》《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报告》,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上述报告开展品种审定评议工作,申报单位可将《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报告》作为品种权申请的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负责统筹推进区域试验与 DUS测试同步开展,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海南自由贸易港审查协作中心、省种子总站、DUS测试中心等单位共同推进同步测试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了经费保障,明确区域试验费用由省种子总站负责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联合体试验和DUS测试相关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主要创新点
(一) 优化试验机制,加速优良品种转化与应用。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DUS测试同步开展,创新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试验样品的唯一性管理,优化品种田间试验流程,将田间试验时间压缩至1-2年,提升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的时效性,助力优良品种转化与应用。
(二)统一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DUS测试标准,提升试验结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本方案全面梳理了省级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DUS测试需采集的性状数据,对两个试验中均需采集的数据统一了标准,优化了采集程序,避免因数据采集标准不同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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