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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普查办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普查数据汇总阶段质量核查。根据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阶段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9—21日,我办从办公室以及土肥站、植保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农科院加工所等成员单位,选派11名技术人员,配合省污普办组成5个核查工作小组,对全省20个市县(区)开展为期两周的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采取全过程核查和抽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内容涉及数据审核、污染物产排量核算、各类污染源名录比对核实、档案管理检查等。通过现场核查,检验各市县(区)近期工作成效,评估普查工作质量,查找存在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普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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