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9-03-15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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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创建条件 

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号)的创建条件(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产业园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各市县限报1家产业园,种业基础好的市县可增加1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指标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请各市县于2019320日前申报创建材料(附电子文档光盘,一式10份)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投融资处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括产业园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建设现状(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绿色发展、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等情况)及创建思路、重点任务、举措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项建设规划及批复文件,同时填报《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请创建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吴卓,联系电话:65365085,13707541889。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  海南省财政厅

20193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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