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业农村部前期调研反馈的农药经营环节存在问题,9月16日至17日,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省植物保护总站赴乐东、东方等市县,开展问题整改专项督导核查,聚焦农资混存混放、农药捆绑搭售、过期农药销售、助剂违规标识宣传等突出问题,排查7家农药经营单位,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秩序。
督导组直奔问题点位核查整改成效,明确五项刚性整改要求:一是狠抓立行立改,精准处置存量问题,逐项闭环销号;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辖区农药市场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实做细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四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五是落实“四个走一遍”,对农资门店、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在售产品及问题线索全面核查,消除监管盲区。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农药经营领域专项整治,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防线,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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