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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种、套包、销售假种子……如何捍卫植物新品种权|维权日记①

  • 发布日期:2024-05-28 11:22
  • 来源: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国已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多重法律制度规定,不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植物新品种权是种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激发育种人创新活力、促进种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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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用好植物新品种权?

翻开维权日记找答案 ↓



侵权回顾

偷偷种业”是业内

臭名昭著的流氓企业

什么品种火就偷什么

这次的受害品种是

“金晶1号”


金晶
1号”是某水稻研究所

培育的植物新品种

老甄的公司“老甄种业”

对其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自推广以来

金晶1号”广受好评

推广面积逐年增长




老甄种业”虽拥有品种权

但种子销量却远低于预期

甚至出现滞销情况


地块分散、偏僻的山沟沟

假冒仿制种子的“金三角”

为侵权行为提供了温床


制种老区G省某村中

平白无故多了一片

金晶1号”的制种地


偷偷种业”代表老贾

来到老樊制种公司



生产假种子后老贾继续“作死”

载满的假种子入库

一批批白袋种子流入市场



偷偷繁育


偷偷套包



偷偷销售……



老贾、老樊

组织生产“金晶1号”

水稻杂交种400余亩

法院依法判令其停止侵权

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销售“金晶二代”侵权

获利达100万元

法院依法判令其停止侵权

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普法笔记


依据《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储存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核心

是品种权人对该权利的

合法垄断

国家支持和保护这种垄断

是为了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

自觉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促进技术创新和自身发展

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不论作物类型

只要具备品种权保护条件时

一定要及时申请品种权保护


Q1.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Q2.如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申请网址及咨询电话:

   ①网址

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

中国南繁网: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zgnf/


   ②咨询电话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010-59198088

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0898-88564656

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办事窗口:0898-88839009


近年来,种业侵权案件呈现

纠纷逐年递增且增幅较快

涉案作物类型多元化

侵权行为前置化等趋势

育种人刚刚向主管部门

申请品种保护

就已经被侵权人盯上了


Q3.如何积极应对挑战?


组建专业的品种管理团队

实现对全过程的管理

根据品种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查取证


还可以运用前沿科技手段

如在标签上加注

经过设计独特的防伪溯源

运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品种的

定向推广销售、大数据分析

缩减品种流通环节

压缩侵权人的介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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