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海南持续高温,水温维持28~35℃,且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多发,水温、盐度波动剧烈,是水产养殖应激、水质恶化与病害高发关键期。广大养殖户需结合当期气候趋势及历年病害监测数据科学研判,提前完善防洪排涝措施,切实做好水质调控、病害防控及极端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一、病情预测
(一)对虾:易发生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白斑综合征、十足目虹彩病毒病、虾肝肠胞虫病等。重点关注文昌、琼海、儋州、临高和东方等对虾养殖及对虾苗种繁育区域。
(二)石斑鱼:易发生病毒性神经坏死病、虹彩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细菌性肠炎病和烂身病等。重点关注乐东、东方、文昌、琼海、万宁和陵水等石斑鱼养殖密集区域。
(三)卵形鲳鲹:易发生病毒性神经坏死病、虹彩病毒病、弧菌病、寄生虫病(刺激隐核虫病、本尼登虫病、车轮虫病)等。重点关注陵水、三亚、临高、儋州、昌江和乐东等深水网箱养殖区域。同时,应特别注意海水鱼弹状病毒对卵形鲳鲹的危害。
(四)罗非鱼:易发生链球菌病、细菌性败血症、细菌性肠炎、车轮虫病等。重点关注海口、文昌、定安、琼海和澄迈等罗非鱼养殖密集区域。
(五)东风螺:易发生弧菌感染。重点关注文昌、万宁和昌江等东风螺养殖密集区域。
二、防控措施
针对以上病害,广大养殖户应适时采取积极防治措施,确保水产养殖健康发展,有效减少病害损失。
(一)预防措施
1.苗种管控与密度调控。对苗种进行常见病原检测,选择无特定病原、体质健壮的优质苗种。育苗阶段全面落实幼体、育苗器材、育苗水体消毒工作,蓄水投入生产前必须完成病原、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体严禁用于育苗生产。科学调控养殖密度,结合养殖动物生长规格、养殖周期及高温养殖特性,合理疏养、分批出塘,降低养殖密度,减少病原交叉传播。
2.日常监测管理。养殖期间每日开展池边巡查,观察养殖动物活动状态、逃避反应、体色体态、摄食情况。发现异常后及时排查确诊病因,严格参照《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5年1、2号)》精准选药、对症施策。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定期检查、加固防风、防洪、防逃养殖设施,必要时监测水体溶解氧、盐度、pH值、氨氮和亚硝酸盐等水质指标,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疾病的各种风险因子,采取调控措施,减少损失。
3.水质调控。高温期按需开启增氧设备、加注新水,严防池塘、网箱等养殖水体缺氧。合理使用微生态制剂、底质改良剂,长效优化水质与底质环境。收到暴雨、高温等灾害天气预警时,提前做好防护,降低水产应激反应。
4.投喂管控。选用新鲜优质饵料,实行定时、定点、定量投喂,定期消毒投饵区。根据天气条件、水质、养殖阶段及养殖动物健康状况,及时调整每天的饲料投喂量,避免过量投喂败坏水质。日常拌喂多维、免疫多糖等免疫增强剂,增强养殖动物体质,提升自身抗病能力。
5.海区网箱管控。海区网箱养殖受水质波动影响显著,需合理设置网箱,保障水体交换通畅;遇天气突变、水质异常时,及时迁移网箱至水流充足、环境稳定海区,保障养殖安全稳定。
(二)治疗措施
1.病毒性病害。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水产养殖病毒病的专用药物,病情发生后不能盲目用药,否则易引起更高死亡率。一般应停止换水、停止用消毒和杀虫药、停止拉网操作,保持溶氧在较高水平,及时捞出养殖池内病死个体,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停料3~5天,严控水体环境指标,待养殖动物死亡情况趋于稳定后,再逐步开展调水、改底及少量投喂工作。养殖尾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杜绝外源病原扩散。
2.细菌性病害。细菌病采用“外消+内服”联合治疗,发病后,外消药可以采用全池泼洒国标消毒剂,病情严重时连泼2次,晴天、隔天泼洒;同时投喂含敏感抗菌药物成分的国标渔药药饵。
3.寄生虫病害。多数寄生虫病害依靠显微镜在养殖现场就能确诊,健康养殖动物感染少量寄生虫属于正常生态现象,无需药物干预,以调水改底、优化藻相菌群为主,避免盲目用药造成药害;只有寄生虫数量较多,对养殖动物产生危害时,需采取先杀虫再杀菌的分步处置方式,使用有针对性的国标杀虫渔药全池泼洒。间隔1~2天后,使用消毒剂进行全池泼洒消毒,防止继发感染细菌性疾病。
注: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5年1、2号)》要求,确诊后对症用药,严格遵守配伍禁忌与休药期。严禁使用违禁药、人用药、原料药及非标动保产品,杜绝抗生素预防使用。通过“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核验兽药真伪,杜绝假劣兽药。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0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2 琼ICP备18000661号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