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3〕3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于2025年6月9日印发《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开展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绩效评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对2022年获批挂牌的15家省级农民田间学校绩效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评估结果情况
共有10家省级农民田间学校按《通知》要求提交绩效评估材料,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采用各农民田间学校自评及评估小组对部分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实地核查、材料审阅及汇报听取等方法进行评估工作。
优秀等级:澄迈远丰实业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海南雷丰芒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田间学校、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万保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
良好等级:海南洪安农业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澄迈牧流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民田间学校、海南屯昌梦幻香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海南南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三亚吉阳梅园生态农业家庭农场农民田间学校。
基本合格:五指山妙自然茶业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
二、资格处理情况
经严格对照《管理办法》《通知》要求,通过材料核查、系统审核等环节,5家省农民田间学校未达到评估基础标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按程序取消其省级农民田间学校资格。具体名单及原因如下:
琼海塔洋绿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田间学校、海南润达现代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海口东山源源控股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海南热作高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乐东双齐实业有限公司农民田间学校,因未在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库”完成申报,且未按《通知》要求报送绩效评估材料。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估结果,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持续优化教学服务与运营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农民田间学校的指导监督,共同推动我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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