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方向)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方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4〕34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及项目资金分配
(一)任务目标
1.2024年完成建设重力式深水网箱127个(折算标准箱为380个),其中三亚市17个(折算标准箱为51个)、儋州市35个(折算标准箱为105个)、陵水黎族自治县75个(折算标准箱为224个)。
2.2024年完成建设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4个(折算标准箱为10个),建设任务全部下达乐东黎族自治县。
(二)项目资金分配
根据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下达资金4630万元,其中三亚市400万元、儋州市840万元、乐东黎族自治县1600万元、陵水黎族自治县1790万元。
二、支持方向
支持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按照类型、周长、包围水体等分档给予适当补助。
项目资金可用于购置深远海养殖装备和重力式深水网箱箱体(包括网箱桁架、网衣和锚泊设施),配套的投饵机、洗网机、起网机、看护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能源供给、水产品加工等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急和防碰撞等防护设施设备、养殖废弃物收集装置、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等环保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必须配备的养殖设施。对每个网箱框架必须设置永久性标记,标记代号保持唯一性。
三、补助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文件中“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助标准表(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详见附件1)。
(一)重力式深水网箱。按照网箱仅补助规模为50个(含)标准箱以上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总造价的30%,40米≤周长<60米网箱为1个标准箱且单个标准箱补助上限为8万元;60米≤周长<90米网箱折算为2个标准箱且单个标准箱补助上限为16万元;周长≥90米网箱折算为3个标准箱且单个标准箱补助上限为24万元。
(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按照不超过总造价的30%,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2万立方米,补助上限200万元;2万立方米≤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补助上限300万元;3万立方米≤包围水体<4万立方米,补助上限400万元;4万立方米≤包围水体<5万立方米,补助上限500万元;5万立方米≤包围水体<6万立方米,补助上限600万元;6万立方米≤包围水体<7万立方米,补助上限700万元;7万立方米≤包围水体<8万立方米,补助上限800万元;8万立方米≤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补助上限900万元;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补助上限10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并统筹推动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做好项目监管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发挥实效。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资金监管。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按规定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加强项目调度。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录入工作,每月2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海南省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2),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支出及绩效完成情况。针对项目实施不同阶段,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
(四)强化绩效考评。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要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结合日常督查检查情况,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可实现的绩效目标等进行评价。同时,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年度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评价结果和年度总结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符丽梅,联系电话:0898-65353975。
附件:1.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助标准表(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
2.海南省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情况调度表
附件1
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助标准表(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
单位:万元
重力式深水网箱 | 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 | ||||
网箱周长 | 补助标准 | 补助上限 | 建设规模 | 补助标准 | 补助上限 |
40米≤周长<60米 | 不超过总造价的30%和补助上限 | 8 | 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2万立方米 | 不超过总造价的30%和补助上限 | 200 |
2万立方米≤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 | 300 | ||||
60米≤周长<90米 | 16 | 3万立方米≤包围水体<4万立方米 | 400 | ||
4万立方米≤包围水体<5万立方米 | 500 | ||||
5万立方米≤包围水体<6万立方米 | 600 | ||||
周长≥90米 | 24 | 6万立方米≤包围水体<7万立方米 | 700 | ||
7万立方米≤包围水体<8万立方米 | 800 | ||||
8万立方米≤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 | 900 | ||||
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 | 1000 |
注:1.重力式深水网箱项目:仅补助规模为50个(含)标准箱以上的项目,40米≤周长<60米周长网箱为1个标准箱,60米≤周长<90米网箱折算为2个标准箱,周长≥90米网箱折算为3个标准箱。2.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的装备为1个标准箱,3万立方米≤包围水体<6万立方米的装备折算为2个标准箱,6万立方米≤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的装备折算为4个标准箱,包围水体≥9万立方米的装备折算为6个标准箱。
附件2
海南省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情况调度表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市县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 内容 | 资金来源(万元) | 已支出资金(万元) | 已完成投资(万元) | 项目及工程进展情况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社会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社会 | |||||
三亚市 | 400 | |||||||||||
儋州市 | 840 |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1600 |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1790 |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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