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局),各有关单位:
受今年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影响,文昌鸡养殖产业损失严重。为有效解决我省鸡苗供应紧张问题,加快推动文昌鸡等家禽养殖企业及时补栏恢复生产,现就优化引入省外禽苗备案监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审核环节
引入主体申请引入备案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在12个小时内完成材料审核及备案批复工作。
二、入岛查验环节
引入主体在“牧运通”系统提前报检后,省际检查站须在半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和信息反馈;禽苗运抵指定通道时,省际检查站优先办理引入禽苗的查证验物、信息登记等工作,并尽量控制在10分钟内完成,实现引入禽苗查验的快速通关。
三、落地监管环节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规范做好落地隔离监管工作;在禽苗饲养期间,各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养殖场(户)做好饲料、兽药、消毒药等物资供应保障,并联系家禽养殖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家禽健康养殖保驾护航。
以上优化事项有效期从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其他有关事项依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简化引入省外动物和动物产品申报检疫及产地查询事项的通知》(琼农字〔2021〕334号)执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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