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多次调研,我厅起草了《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xccy0898@163.com,同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天麟,符少华,电话:0898-65379015
附件: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日
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海南省自贸港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机制优势,适应消费升级新需求,推进我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的现代预制菜产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认定30个以上省级预制菜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和10个以上进口原料基地,新建冷库容积40万立方米以上,培育5个省级预制菜产业园和1个预制菜产业集群,全省预制菜加工年产值超亿元以上企业20家,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初步建立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
二、产业布局与产品推广
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畜禽、水产、果蔬、粮食等原料及其制品和食品原辅料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加工而成,并进行预包装,可在冷链或常温环境进行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预制食品。
(一)产业布局。依托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等政策优势,以打造琼味预制菜产业集聚区为主线,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产、科研支撑”的协作机制,加快补链延链强链,促进全省预制菜产业发展。重点建成“三极引领、中部园区辐射、多点分布”的预制菜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重点打造海澄文定、大三亚、儋洋产业园区和琼中湾岭产业园预制菜生产加工基地,围绕各市县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强镇、共享农庄和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等预制菜产业融合业态。
(二)产品推广。依据当地优势资源及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以罗非鱼、金鲳鱼等特色水产品类,文昌鸡、海南黑猪等特色畜禽类,热带特色水果和椰子、胡椒、咖啡等特色香料饮料类和进口牛羊肉类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工业化、标准化生产,经预加工、预烹调、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预制食品。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建强全产业链
1.打造预制菜产业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依托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等项目,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方案,鼓励企业聚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稳定的热带果蔬、水产品、畜产品等规模化、标准化原料供应基地。支持预制菜企业通过自建基地、订单农业等方式,与村集体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协作关系,组织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开展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形成长期稳定优质原料供应来源,让村集体和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对获评(认)定的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年度生产实际投入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投入资金的20%,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补。(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加快建设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构建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省级物流园区、龙头企业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及中小企业、农批市场共同参与的预制菜冷链流通体系。推动仓储企业与预制菜生产企业深度对接合作,鼓励支持建设销区前置仓,逐步推进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闭环供应模式。引导连锁餐饮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中央厨房,发展本地预制菜餐饮配送。利用中央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城乡冷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奖补资金等,支持预制菜仓储、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补贴办法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和《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实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3.打造鲜明地域特色预制菜产业集群和新业态。引导各市县打造预制菜产业园区,鼓励预制菜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集中入园发展。着力打造以文昌鸡、热带经济鱼类、热带果蔬、特色香料饮料和进口牛羊肉类等为原料的预制菜特色产业集群。鼓励资源丰富的市县,建设预制菜产业强镇、特色产业小镇、共享农庄等产业融合项目。加快建设海口、儋州、文昌、定安、澄迈、琼中等预制菜产业园。对每个获批创建的省级预制菜产业园或产业集群奖补1000万元。对获批的预制菜产业强镇、特色产业小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强化招商引资。用好自贸港加工进口增值30%免关税政策、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税率、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税率政策、“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等政策,以海口、三亚、儋洋地区三个增长极核心区和琼中辐射区为主,引进一批头部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县人民政府)
5.发展壮大企业。支持大型企业集团牵头建设预制菜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完善智能化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冷藏仓储、分拣配送体系,打造一批预制菜龙头企业,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企业资金投资建设预制菜加工标准厂房,以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预制菜项目建设。创新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电商销售”“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模式,发展团餐、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鼓励企业资金投资建设预制菜加工标准厂房,以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预制菜项目建设。鼓励配套休闲观光、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休闲体验设施,打造以预制菜为主题的共享农庄。对对从事预制菜生产加工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设定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四个档次,对首次突破每个档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海南省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农产品加工和共享农庄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6.培育应急保供企业。根据国家战略服务保障区定位,针对应急食品营养和功能需求,研制符合应急需求的预制菜产品,培育一批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预制菜生产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生产企业积极推荐给相关战略保障单位。(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品牌培育营销推广
7.培育琼味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消博会、冬交会、博鳌年会等知名品牌交流平台,并用好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广泛推介琼味预制菜风味和技艺。实施预制菜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同创行动。对在央视等18家国家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直播、虚拟社区、网络电视等)进行宣传推广的生产经营主体,投入宣传推广费用20万元(含)以上、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宣传推广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琼味预制菜新菜品鉴、名菜评定、美食体验等活动,着力打造预制菜本土品牌,不断壮大预制菜琼味品牌方阵。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和行业组织根据市场消费需求,引导预制菜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预制菜采购服务体系,建设仓储配送中心,建成品牌预制菜线上营销渠道,提升终端消费便利度。到2025年,实现预制菜产品公用品牌总溢价率达20%。(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体系
8.建立预制菜标准体系。组织开展琼味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系列标准化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示范企业、科研单位加快建立预制菜分类、生产规范、检测检验标准及质量安全通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加快推进团体标准建立,逐步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9.构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预制菜行业监管机制,强化预制菜“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严格落实预制食品生产标准,推动“明厨亮灶”向预制菜生产车间、中央厨房等加工环节延伸,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加强预制菜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定期组织检测机构开展抽检,筑牢预制菜食品安全底线。(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保障
10.保障产业建设用地。以产业富民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预制菜产业发展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乡镇单元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并优先保障预制菜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电商物流等建设用地需求。经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预制菜产业项目,可按照《产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表》的相应调整系数确定基准地价,市县政府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土地,合理降低用地前期投入成本。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者入股、联营等方式保障预制菜加工产业园等,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共享发展红利。各市县要发挥联农带农机制,强化预制菜企业与当地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建设预制菜加工产业园等,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共享发展红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11.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强化多元金融保障服务,创新预制菜产业发展金融支持措施,将有关预制菜产业的保险、补贴、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纳入自贸港年度政策调整名单。加大对预制菜产业信贷金融政策支持。建立我省预制菜企业与相关投资机构(基金)的常态化对接渠道,扩大可投资预制菜产业的基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1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支持预制菜领域用人单位吸引留住各类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人才发展实际,研究提出预制菜领域高层次人才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省级人才工作部门综合研判后将其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让各类预制菜领域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人才服务保障待遇。预制菜领域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省级有关人才奖项和人才工程项目评选。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有经营理念、市场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的预制菜企业家。鼓励高等院校增设预制菜相关专业,培养满足预制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加大预制菜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各市县开发适合产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工种目录,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为预制菜产业提供充足人力资源。(牵头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13.提升创新能力。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依托科研机构专业优势,聚焦特色水产品类、优势畜禽类、特色香料饮料类等琼味预制菜重点领域,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原料和菜谱数据库,集中突破特色菜品开发、绿色加工、物流保鲜等新型实用技术瓶颈,推动关键技术集成应用及成果转移转化。在水产品加工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重大技术突破,并获得国家部委以上(含)表彰奖励的,给予该项目2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加强组织领导
将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重要内容,建立省级协调推进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等多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开展监督。将预制菜产业发展纳入年度考绩体系,全力以赴推动该项工作快出成效。各市(县)要参照省级协调推进机制,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制定本市县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出台扶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宣传推介
大力开展品牌宣传,挖掘地域文化、区域特色、经典产品,讲好企业品牌故事,依托“海南鲜品”平台,推动预制菜品牌传播及形象塑造。发布《海南省预制菜企业和产品名录》;鼓励行业协会定期发布海南预制菜“爆款”榜,与新媒体平台合作,持续强化推榜宣传,持续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大预制菜科普教育,通过产品进社区、知识进课堂和群众进企业参观等形式,倡导预制菜餐饮新风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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