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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09 10:13
  • 来源:


琼农字2022334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98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海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标函〔20221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到底是产出来的”的要求,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标准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全程产品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聚焦优势产业产区,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基地。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在全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发展典型和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创建内容及责任分工

根据《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结合产业实际和海南特色,2022年拟从冬季瓜菜、芒果、荔枝、文昌鸡、东风螺五个全产业链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

(一)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推进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单位:厅五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及对应产业处室)

二)创建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冬季瓜菜、芒果、荔枝、文昌鸡、东风螺产业基地标准化制度体系,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鼓励基地开展种苗、生产、加工、包装、储运、保鲜等环节标准化改造,改善标准化生产条件。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规程“进企入户”。构建产加销一体的全链条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各环节数字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农业农村局、厅五个全产业链专项组;指导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水产养殖处

(三)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明确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事操作和种养殖用药记录档案,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鼓励基地设立标牌,明示种养品种、地域范围、技术模式、责任主体等内容。(牵头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责任单位:有关创建市县农业农村局、厅五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及对应产业处室;配合单位:省预警中心、水产检测中心、动物疫控中心)

(四)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以五个产业为重点,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绿色优质精品;建立产品品质指标体系,推动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打造绿色优质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农业农村局、厅五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及对应产业处室;指导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场与信息化处)

(五)发挥产业龙头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五个产业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标识、统一购销等,带动区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将小农户纳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标准化领军主体,促进标准与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农业农村局、厅五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及相关产业处室;指导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经营管理处、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场与信息化处

三、组织管理

(一)创建方式。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形式,由农业农村部门择优认定并授牌。授牌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监测一次。

(二)创建主体。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创建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市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和社会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和失信行为;

2.国家级和省级基地规模分别为:种植规模不低于1000亩和300亩;禽类养殖不低于1000万只和500万只;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500亩和100亩。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的主导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可整合全产业链各环节联合申报;

3.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国家级和省级分别为2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4.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优先。

5.已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6.优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

(四)创建及认定步骤

1.明确创建清单。厅5个产业链专项组分别联合产业主管处室指导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结合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提升要求,2022年在冬季瓜菜、芒果、荔枝、文昌鸡、东风螺5个全产业链开展试行创建。

2.遴选创建基地。2022年在上述5个全产业链各遴选1-2个实施主体开展示范创建。

3.创建资金保障。由5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商相关产业处室按照项目创建规模提出项目资金预算,申请财政预算资金统筹安排

4.创建项目实施。由5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分别联合产业主管处室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创建标准(附件3)组织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和验收,创建周期为一个年度。

5.省级推荐及认定。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基层上,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合5个全产业链专项组和相关产业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对创建活动开展绩效考评和创建标准认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经厅审定后择优按指标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国家级示范基地2家,其余为省级示范基地。

(五)示范基地创建申报流程

1.主体申报。建主体参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及有关建设指南,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和申请表,报送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县市审查。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考核评价指标表(附件3)审查后,择优选择1-2个主体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

3.省级审核。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会同5个产业链专项组和产业主管处室根据项目计划和创建条件遴选创建主体,报厅全产业链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创建主体,并由各产业链分别分别商产业主管处室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

(六)监督管理。示范基地由县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示范基地日常管理,定期报送示范基地进展情况。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示范基地标识,明确责任。对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考核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省农业农村厅将向农业农村部提请撤销其“示范基地”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制定全省总体实施方案,严格创建标准和申报程序,做好动态管理。申报创建基地所在市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集约要素资源,完善措施,确保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开展标准化宣贯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积极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有关技术单位,加强标准综合体应用,推动政、产、学、研、推、用一体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

(三)统筹创建资金。要积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补和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奖补资金、产业强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支农资金与示范基地创建统筹实施。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示范创建宣传发动,凝练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打造一批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发展典型。要分析和总结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经验,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成效和典型经验,助力示范基地扩大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申报时间节点。请各市县于915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主体申报材料扫描件从党政网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创建方案及相应佐证材料),并将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分别同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各产业链专项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邮箱;省厅于930前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创建名单、总体方案及相关材料;930日前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23430日前完成2022年度创建工作省级考评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国家级示范基地认定。

联系电话: 0898-65366023;邮箱:hnnyzlc@163.com

附件:1.示范基地申请表

     2.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参考模板)

     3.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指标表

     4.《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NYT4164-2022




附件(1-3).docx
附件4:《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NYT4164-20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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