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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配合做好第三批全国共享师资推荐 工作的函

  • 发布日期:2022-04-19 16:42
  • 来源:

琼农播函20221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为切实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省农广校”)将持续开展我省服务“三农”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同时遴选并推荐我省优秀师资在全国进行共享。现就做好第三批全国共享师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从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养、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等综合素养课程教学工作,专业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的专兼职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业素养较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能做农民学员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提升

能力的引路人。教学态度勤勉,每年授课超过80学时,入选后能服从组织调配,完成相关培训授课任务,参加各类师资培训、教学和研讨活动。

(二)专业基础扎实。学习与所授课程相关专业,或目前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研究方向、工作内容等与所授课程基本匹配,掌握所授课程理论知识。具有该课程3年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经验,熟悉课程内容,近2年内获得市县级(含)以上荣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教师。

(三)教学能力过硬。掌握基本教学规律和农民培训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对所授课程教学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教学方法得当,能组织参与结构化模块式教学,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具有较强的工作主动性,能组织和参与开展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

(四)教学业绩突出。授课效果好,培训质量高,得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的认可。在帮助学员转变思想观念、促进创业创新、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示范带动性强,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特别是“南海系列”人才培养对象、“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等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农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根据推荐对象和条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择优推荐至省农广校。

(二)遴选申报。省农广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县、各单位推荐的师资进行遴选,择优选出10人,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后推荐至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三)使用管理。所有参评的师资人员将纳入省级师资库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优先推荐培训、优先推荐上课。当年未入选的师资人员将作为近3年同等同类申报文件的推荐对象,推荐名单按同年通知文件择优遴选,实行动态管理。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推荐师资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一是个人简介,按照模板(附件2)要求提供素材,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教学情况,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1000字;二是试讲视频,完成一个完整知识点的讲解,要求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形式不限,能反映讲课风格,格式为MP4,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时长控制在58分钟;三是2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四是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宣传报道、视频截图等。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请于20224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申报表和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3)以及推荐师资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省农广校。同时发送电子件(含表格、简介、证明材料、试讲视频等),邮件主题中标明“市县+工作单位+教师推荐”。

联系人:李羽敏   

联系电话:0898-658721410898-65853557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流芳路2号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号楼410

邮政编码:571199

电子邮箱:ngx2198@126.com


附件:1.全国共享师资申报表

      2.全国共享师资个人简介模板

      3.全国共享师资申报汇总表


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24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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