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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07 16:11
  • 来源:

琼农字〔2020〕231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解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目标,扎实做好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结合本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细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细化实施方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返乡留乡农民工增多,农村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为贯彻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在推动农民工有序返城返岗就业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努力实现全年促进农民工就业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资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务,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形成就业促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扩大种养规模,回归农业稳定一批。目前全省正在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养殖规模,将产生大量的用工需求。各市县要积极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投入农业生产,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农机服务社,开办家庭农场,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二)实施农业项目,重点工程吸纳一批。今年全省启动建设了一批农业重点项目,包括南繁科技城和南繁配套服务区,高标准农田、规模养殖场、特色产业小镇、美丽乡村等,用工量比较大。各市县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要把农民工作为用工重点,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三)发展创新业态,培育岗位就业一批。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发展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丰富产业形态,培育更多就业岗位,增加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四)推进返乡创业,发展产业带动一批。实施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推进行动,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五)设置公益岗位,政府托底安置一批。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民工,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拓宽渠道,在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配合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公共事务服务等工作,托底安置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务工。落实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援企稳岗政策。按照稳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工作要求,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返乡入乡支持政策,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利率优惠,有条件的市县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贷款贴息政策。对由省政府确定的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

(二)帮扶企业促务工。支持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灵活就业。各市县要抓好用工对接服务,优先组织和使用农民工。有序推进乡村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到岗就业。同时要落实好《关于金融支持农业恢复生产和脱贫攻坚的十条措施》,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纾解农业企业资金压力,帮助农业企业扩规模、增就业。

(三)开发更多新型业态促务工。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农业前端行业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吸引农民工在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后端行业就业。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共享农庄、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就业。鼓励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务工。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乡村道路改造、小流域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在建设南繁科技城和南繁配套服务区,高标准农田,生猪规模养殖场,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过程中,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小型工程项目,优先就近就地雇用当地村民不低于一定比例。

(五)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促务工。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通过就业政策明白纸(卡),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和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平台服务,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县乡行政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作用。同时要在相关门户网站设立就业服务页面,及时发布本地用工信息,搞好用工对接。

(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务工。鼓励市县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程用工需求及农民工就业意愿,围绕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乡土产业、休闲旅游业、餐饮业等大力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就业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就业见习实习、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培养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就业优先的要求,落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加强工作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进措施落实。鼓励地方加大财政、信贷资金投入,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稳定就业、顺畅创业。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发掘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选树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重点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讲好就业故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营造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测调度。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动态监测,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大数据对比分析,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及时协调解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五、相关要求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方面组成工作专班,创新工作方法,以“进村入户、把脉服务”为工作着力点,把农村就业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深入开展大排查,进一步摸清情况。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方面,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起来,深入开展农村就业情况调查,摸清返乡留乡农民工情况,特别要把“二次返乡”农民工情况搞清楚。要建立就业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开展上门服务,送信息送政策。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对接岗位需求,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宣讲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让返乡留乡农民工了解政策、利用政策。

(三)开展跟踪服务,促进稳定就业。返乡留乡农民工转岗后,不能一转了之,要跟踪就业动态,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正文副本)关于印发《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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