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三农”新闻舆论、推进“三农”宣传事业发展的通知,更好宣传海南三农发展成效、推介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助力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委托第三方承担2026年度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6年9月——2027年9月,一年之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微信、微博平台运营
微信公众号全年推文720条,月均60条,年度粉丝总量翻番,突破10万;微博常态化同步更新、承担舆情出口职能,全年发布内容不少于180条。
(二)抖音、视频号短视频运营
全年短视频发布180条,聚焦海南三农热点、产业动态、农技科普、乡村风貌、大型活动等重点内容。
(三)省级主流媒体联动宣传
搭建“新媒体小屏+电视大屏”等全媒体传播体系,常态化对接省级主流媒体,按需推送重大三农节点、重点工作、特色产业等新闻要点、专题稿件,实现良好的联动传播,扩大宣传效果。
(四)新媒体专题直播
全年完成4场专题直播,包含直播选题策划、脚本撰写、全网预热宣发封面、现场机位拍摄、专业主播控场、实时互动答疑、全程技术保障、直播回放剪辑、二次图文视频传播;单场时长控制在90分钟以内。
(五)专职人员及后方团队保障
配置双驻厅专职人员+后方全能保障团队三级服务体系。
(六)节气节日海报拍摄设计
全年完成30套节气、节日主题视觉内容。
四、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75.5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无不良信用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八)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
评审表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价格评审 | 报价得分 | 30 |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处理。 | |
商务评审 | 项目团队人员 | 15 | 根据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专业能力水平、实践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应当包含编辑、记者、主持人、摄像和美编等人员。符合前述基本条件的,得5分。不符合前述基本条件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具有新媒体、新闻媒体等相关专业能力,且具有8年以上的新媒体、新闻媒体从业经验或者同类宣传项目策划实施经历的,得5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2)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8人以上,得5分;6-7人的,得4分;4-5人的得3分;3人以下的不得分。 提供团队人员清单、联系电话、相关资质证书、从业经验证明、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 |
实施 能力 | 同类业绩20 |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个类似的业绩得5分,满分1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自身运营的公众号粉丝量大于200万(含200万),得5分;大于150万(含150万)小于200万,得3分;小于150万不得分; | ||
技术评审 | 实施方案 | 35 | 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策划的背景(2)任务和目标;(3)实施内容;(4)项目进度安排(5)省级主流媒体联动;(6)预期目标;(7)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项目需求的,每小项5分,本项满分3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小项最多扣5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情形、针对性不强、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合 计 | 100分 | |||
注: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 ||||
八、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纸质件报价材料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1126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1126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65238869
监督电话:0898-65308020
十一、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发面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17373392086。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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