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进行专家核查。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6年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家核查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中旬前完成(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时间可调整)。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87.535万元,报价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
对我省2026年有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18个市县党委和政府开展专家核查。(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比选方式
我厅将组织相关处室成立评审小组,重点考虑资质、经验及报价,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择优比选。
六、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无不良信用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八)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40分 总 分:100分 | ||
评审因素 分类 | 评审内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技术评审 | 项目理解与工作思路 | 包含:①专家核查工作项目背景、目的理解②专家核查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流程。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每小项5分,满分10分;有缺陷扣1分/处,每小项最多扣5分。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情形、针对性不强、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下同。) | 10 |
项目实施方案 | 包含:①指标体系与评分方法②实地评估工作方案③分组安排与路线规划④专家核查报告结果分析与报告编制方案。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每小项5分,满分20分;有缺陷扣1分/处,每小项最多扣5分。不提供不得分。 | 20 | |
进度安排与质量保障 | 包含: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②关键节点控制措施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应急预案⑤保密条款。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每小项2分,满分10分;有缺陷扣0.5分/处,每小项最多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商务评审 | 同类项目 业绩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家核查(第三方评估)或暗访工作等类似工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国家级业绩证明得4分,最高8分,每提供一个省级业绩证明得3分,最高6分,每提供一个市县级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6分。合计不超过20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盖章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0 |
项目团队 人员 | 根据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进行评审: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作经验和高级职称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②项目团队总人数60人及以上的,且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5人(含)以上的得5分;总人数51-59人,且中级以上职称的11-14人的得3分;总人数46-50人,且有中级以上职称的8-10人的得2分;总人数45人(含)以下不得分; 注:须提供团队成员名单,联系方式,中级以上职称成员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提供最近三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 | |
价格评审 | 报价得分 |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30 | 30 |
异常低价审查 | 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如报价的各项成本和利润构成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九、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11日至9月17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检查处915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检查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915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34423
十二、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发面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三、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黄仲贵,联系电话:1533892810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专家核查对象为有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的18个市县。
坚持目标导向,主要抽查薄弱地区和重点对象。样本村,每县抽取不少于4个镇,共抽取4-6个行政村,以脱贫村为主,兼顾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其它村,具体村数根据样本户分布情况确定。样本户,各市县随机抽取125户,共计2250户。样本项目,每个市县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6个。
二、核查内容
主要核查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重点聚焦11项内容,总结各市县好经验好做法。
(一)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情况。
(二)行业部门抓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情况。
(三)驻村帮扶责任方面。
(四)“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兜底保障情况。
(五)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及联农带农、扶志扶智情况。
(六)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
(七)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
(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情况。
(九)考核评估、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情况。
(十一)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
三、进度要求
1.2026年9月25日前确定专家核查机构。
2.2026年10月20日前专家核查机构制定实地核查方案,组织开展培训等各项前期工作。
3.2026年11月5前完成实地核查。
4.2026年11月12日前提交问题清单及初步情况报告。
5.2026年11月25前提交专家核查成果(含1个总报告、18个市县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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