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海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3月3日至5月9日,对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琼审财报〔2025〕47号),指出省农业农村厅在预算执行、购买培训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5个问题需进行整改。
二、审计建议
(一)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强化预算执行,规范支出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和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二)加强国有资产和购买服务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应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本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应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
1.2 个项目执行预算不严格,涉及资金 31.19 万元。
(1)生物安全项目错误列支项目支出,涉及资金 30.8 万元,且未按期完成。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扩大范围开支,涉及金额0.39 万元。
2.购买培训服务不规范,涉及资金 13.93 万元。
上述1-2的整改结果:一是在日常经费的审核过程中,要求严格对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计划明细表审核支出,严禁扩大范围开支,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举一反三,引入第三方审核机构,严格对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预算审核,防止资金低效使用,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绩效监控”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支持零基预算改革有效开展的通知》《海南省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会议特别强调,厅系统各党组织要加强政策文件学习,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支出成效不佳,未严格落实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1)购买服务绩效不高。
(2)未建立健全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对外聘法律顾问年度考核不到位。
整改结果:一是针对维特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绩效不高的问题。印发了《海南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或合同文本时,须在提请厅党组会(厅务会)上会审议前或者厅领导审批前,送政策法规处联合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从而保障我厅决策和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
二是针对未建立健全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对外聘法律顾问年度考核不到位的问题。已印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标准》,进一步的规范我厅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准确评价法律顾问履职质量,并将《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法律顾问工作档案。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未及时报废报损 11 项资产,涉及资产原值 1.32 万元。
(2)151.84 万元资产未计提折旧。
整改结果:一是办公室后勤组人员认真学习《海南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掌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是按照规定报废原省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11件,账面原值13180元,账面净值537.11元,评估价值0元,已完成报废程序。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合同的变更,将原省乡村振兴局国有资产1518402.76元核減29027.04元,最终资产资产账原值为1489375.72元。
四是将原省乡村振兴局国有资产1489375.72元并入我厅預算一体化管理系統,按照固定折旧表格填写,及时提交会计站进行财务折旧。
(二)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5.1 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
整改结果:一是厅计划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厅机关及厅属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强调各处室(单位)要规范设置绩效目标,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审核。
二是召开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答疑会,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约40余人参加,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的培训学习。
三是相关处室开展支部学习重点学习《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深入理解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要求、规范流程和重要意义,为后续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依据《海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规范和海南省新型渔业纪录片拍摄项目实际内容,对其绩效目标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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