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海南省酸化耕地质量指标评价工作,真实反映酸化耕地治理成效。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海南省酸化耕地治理指标评价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海南省酸化耕地治理指标评价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7月-2025年10月。
三、预算金额
9.48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1. 技术服务的目标:针对我省三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市县(海口市、儋州市、澄迈县)开展酸化土地耕地治理项目区域内的治理措施效果评价工作。
2. 技术服务的内容:
内容包括明确评价区域范围和取样点,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和方法。现场采样要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有效性,并妥善保存、及时送至实验室。实验室将对样品进行专业分析,检测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等关键指标,并出具报告。将检测结果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形成土壤质量评价数据。通过数据对比评估治理措施的成效,并撰写评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未来治理方向。将评价报告和省级抽验情况总结提交给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报告中应包含数据分析结果、治理成效评估和改进建议。
3. 技术服务的要求:
(1)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应包含治理区域和取样点设置两部分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治理区域:针对我省三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市县(海口市、儋州市、澄迈县)开展酸化土地耕地治理项目区域内的治理措施效果评价工作,总面积约24万亩。具体区域的选择应结合土壤酸化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据此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取样点设置:为确保取样点的分布具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项目区土壤的现状和变化,取样应按照每4000亩设置一个取样点的原则,在治理区域内随机均匀选取不少于60个取样点。
(2)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应包含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等。
(3)评价方法:评价方法应包括采样、分析化验、对比分析等三项内容。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业务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2022年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
(八)项目编制方案。
(九)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七、评定标准
详见附件比选评分表。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4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处丁栋A30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64932
监督电话:0898-65364932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2日
附表:
比选评分表 |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过往业绩(20分) | 报价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以来具有类似环境评价、成效评估或土壤检测等有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20分。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成果复印材料,加盖公章。 | |
2 | 实施方案(30分) | 报价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含: (1)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性,满分6分; (2)实施方案可操作性,满分8分; (3)对本项目提出的技术手段,满分8分; (4)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满分8分。 方案条理清楚、内容完整、技术手段成熟可行、质量措施保障得力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项可得满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或不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
3 | 人员配置(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水工环、测试分析等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得10分;副高级职称得8分,其他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成员中具有与农业、水工环、测试分析等相关专业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人员,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的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2025年任意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
4 | 报价(30分) | 对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保留二位小数)。 证明材料: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