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省农业农村厅拟对全省“村(组)财镇管”工作进行核查评估,现就海南省“村(组)财镇管”财务数据核查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村(组)财镇管”财务数据核查评估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2月上旬至2025年5月底完成
三、项目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24.4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本次核查评估范围覆盖全省24个市县(区),采取查阅资料、系统抽样分析、实地抽样核查及访谈问卷的方式,对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以及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组)组织”)进行核查评估。
抽样标准为每个市县(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样1个村级组织和2个组级组织。抽样数量共计24个市县(区)、48个乡镇、96个行政村(288个组织)。
评估内容:
(一)村(组)组织是否全部创建会计账套。主要核查“平台”创建会计账套的数量是否完整;是否按照“一个账套多部门”的方式核算。
(二)村(组)组织所开设的银行账户是否纳入会计账套核算。主要核查被抽样村(组)账户的银行账户信息与“平台”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三)村(组)组织是否已全面通过“平台”办理收入和支出业务。主要核查是否启用“平台”线上办理收支业务;账单是否上传;账单收支金额是否准确;村(组)组织的纸质收支账单与线上账单是否一致;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及时入账核算。
(四)村(组)组织的经济业务是否按照本市县(区)或乡镇有关部门规定的线上审批流程,在“平台”完成配置审批流程和运行。主要核查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制度与“平台”线上审批流程的配置是否一致;村(组)组织的纸质收支账单的审批流程与制度及“平台”线上审批流程配置是否一致;
(五)“海南机器管‘三资’综合平台”生成村(组)组织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的数据是否准确。主要核查乡镇代理机构使用的村(组)组织财务报表是否完全通过“平台”自动生成;代理机构会计是否使用线上收支账单生成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的数据与账单对比是否一致;财务报表是否与国家平台要求上报的财务报表格式一致。
(六)各市县(区)执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会规〔2024〕36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海南机器管‘三资’综合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情况,重点评估落实村(组)财镇管机构、队伍建设、岗位职责及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主要核查乡镇委托代理方式是否保持现有格局不变;代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是否增减;代理机构是否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代理机构人员配置与实际是否相符;村(组)报账员的配置情况;会计人员、报账员的系统账号是否设置实名制和是否具备本人操作“平台”能力;市县(区)、乡镇、村(组)组织是否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七)开展访谈和问卷调查。对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村(组)组织主要负责“村(组)财镇管”和“平台”用户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及问卷调查。主要调查关于实行“村(组)财镇管”的报账流程和“平台”功能的优化需求、以及是否有实行“政经分离”的实际需求等。
本次核查评估工作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公司。公司对核查评估工作人员要不少于1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代理工作经验,在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稳定。
整理汇总内业和外业核查成果,形成工作台账,撰写核查评估报告,报告名称为《海南省“村(组)财镇管”财务数据核查评估工作报告》,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报告并进行工作成果汇报。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专业经验丰富,具有类似项目承办经验,且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代理工作经验;
(五)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可转包、分包;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根据有关要求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关项目案例成果等;
(三)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报价单(加盖公章)等;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八)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承办经验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代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八、评审规则
分类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响应情况(15分) | 报价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翔实、符合要求,以及制作质量情况。按四个档次进行打分: 1.能完全满足需求且材料规范的:得15分; 2.能完全满足需求但材料不够规范的:得10分; 3.能满足部分需求且材料规范的:得5分; 4.不能满足需求且材料不规范的:得0分。 | 15 | ||
2 |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盖章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15 | ||
3 |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 (10分)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相关工作经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在投标单位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10 | ||
4 | 服务方案(30分) | 总体思路(5分) | 总体思路满足招标范围内工作要求,提出对本次采购范围内工作的理解,明确行业标准、方法、工作重点与难点。 1. 能深刻理解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的得5分; 2. 对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理解一般、思路一般、针对性一般得4分; 3. 对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理解不到位、思路不清晰、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没有得0分。 | 5 | |
实施方案(25分) | 对项目实施需求及目标有充分认识和深入理解,从核查评估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时间进度保障等方面进行方案阐述。 1.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内容完整、明确详细、合理、科学得25分; 2.具有一定针对性、适用性、内容较完整、基本明确、合理得16分; 3.欠缺针对性、适用性、内容一般,不够明确得7分; 4.没有得0分。 | 25 | |||
5 | 价格 (30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比选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低于预算金额的50%,得分为0。】 | 30 |
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6日17点30分截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版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壹式叁份,加盖骑缝章),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电子版报价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盖章版),并刻盘1份(或存入U盘)装入文件袋密封,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号办公大楼“三资”专项整治专班10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活动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6621231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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