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定于今年11月至2021年5月份期间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使用农兽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片制作并宣传,现通过对该项目实行公开询价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用药宣传片制作及电视宣传服务。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
三、项目时间: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用药为指导,普及农药兽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全媒体宣传,传播科学合理用药知识,普及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等相关知识,介绍省外优秀有实效的经验做法,指导农户安全生产,消除消费者担忧,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完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清单宣传培训全覆盖的要求。
(二)制作要求:
1.宣传片数量:1个
2.宣传片专题数量:6个
3.项目宣传片总时长:大于(或等于)21分钟
4.宣传片涉及农业用药数量:大于(或等于)2种
5.宣传片展示途径:≥2种
6.项目完成周期时长:1个月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具有丰富的宣传片及图文展板拍摄制作经验,能够协调收集相关高质量素材;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大型文化活动组织及节目拍摄服务案例。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用药宣传品制作及电视宣传方案。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4日至12日,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质量监管处121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投标结果在海南农业信息网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九、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质量监管处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李业超,0898-65363023,13158900500;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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