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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4-10-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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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我厅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农业工作中心任务,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努力拓展公开范围,并编制2013年海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 、基本情况

     海南省农业厅历年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在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农业发展的服务作用,提升了农业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公众对农业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通过海南省政府门信息公开门户和海南农业信息网(省农业厅门户网站)进行及时发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网查阅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渠道。

(一)互联网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通过海南省政府门户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主要工作、应急管理、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10条。二是通过海南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013年共发布各类农业信息2014条,全年点击量1877109人次。

(二)  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海南电视台、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和海南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公布、发布新闻通报。全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多次组织《海南日报》开展系列专版宣传、专题系列报道及时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三)会议、文件公开。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集体会议、视频会议和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收到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条,给以公开答复的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海南省农业厅未收取和减免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海南省农业厅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信,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海南省农业厅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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