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海南省农产品认证检测工作,现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农产品认证检测项目。
(二)预算金额:65万元整(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其中计划绿色食品(含产品、产地环境)55个,有机产品10(含产品、产地环境)个,因认证申报类别和数量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结算以实际检测类别和数量为准。
二、项目需求
(一)对我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合格后的产品、产地环境进行抽样检测。
(二)抽样和检测要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抽样、检测工作需按照认证相关标准规定执行,所有抽检样品出具检测报告并加盖CMA和CATL公章,在规定时限送达检测报告。
(四)项目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五)具有“双认证”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六)已列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定点检测机构名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需提供材料
(一)供应商机构简介及报价函(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双认证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列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定点检测机构名录和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名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2023年以来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设备;
投标人场地及实验室面积证明材料(总面积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实验室面积提供平面图及面积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检测机构人员的数量清单(含姓名、专业、职称等加盖公章)。
(九)应急处置能力,紧急样品配送到实验室的运输时间证明(以距离投标人CMA证书注册地址实验室到海南岛内最远距离三亚市的时间计算,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人员配备、样品采集过程、检测过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突发事件响应等内容)。
计划检测数量报价明细表(参照)
类别 | 产品类型 | 单价/个 | 计划数量 | 合计 |
绿色食品 | 种植农产品 | 55 | ||
加工农产品 | 10 | |||
水产品 | 3 | |||
畜禽产品 | 2 | |||
产地环境 | 60 | |||
有机农产品 | 初级农产品 | 5 | ||
加工农产品 | 10 | |||
产地环境 | 10 | |||
共计 | ||||
备注:具体数量以实际生产为主。 |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7:30,
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现代农业大楼1905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3份)寄(送)达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定原则
本项目综合考量供应商实力、价格、实施方案质量等因素,由我中心通过采购决策流程确定供应商。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频道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杨坤,0898-6532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