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SUPERVISION

关于开展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13 16:18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农机中心、农机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关于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农机鉴推〔2021〕58号)文件精神(见附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请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文件中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和内容、调查方法、成果形成、相关要求等,认真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调查专班

1.成立一支调查专班队伍。负责本市县范围内调查统计工作。

2.完成时间: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填报农机鉴推〔2021〕58号文件中表1-1至表1-10,表2-1至表2-10,完成各市县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和发展情况报告、市县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市县设施种植及初加工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统计表。参照农机鉴推〔2021〕58号文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提纲模板。

3.材料归档。做好调查材料整理归档。

二、成立省调查指导组

第一组:

组长:陈大穗

成员:陈召、游潇、陈志雄

指导市县:海口、定安、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三亚

第二组:

组长:王文

成员:陈政梅、郑振任、吴清旭

指导市县:澄迈、屯昌、琼中、白沙、乐东、昌江、东方、临高、儋州

指导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三、调查结果报送

报送至推广科邮箱:njztgk@163.com

联系人:游潇,联系电话:0898-66784173。

省级材料统计、省级调查报告起草由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推广科负责组织实施,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附件1: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pdf

附件2:调查表格.docx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21年8月13日


返回列表

电脑版|手机版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政府大楼11楼

电话: 0898-65338099 65332905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70021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