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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9 10:56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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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办〔2020〕226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机政〔2020〕81号)要求,为做好2021-202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请各市县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填报。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确定绩效目标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的基础。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在测算中要统筹考虑本地农机化全面发展需要,参考2018-2020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近三年补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即将印发实施)等因素测算2021-2023年补贴资金需求,预计实现的绩效目标,规范填写《××市(县)2021-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见附件1)和《××市(县)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简要测算说明。

   二、统筹考虑,科学测算。各市县测算过程中要突出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重点足额测算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农业绿色发展、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所需资金。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补贴资金两年动态紧平衡”原则。测算结果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送。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请各市县于7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扫描和电子邮件发送我厅农机处,邮箱地址:hnnongji@126.com。联系人:董学虎,联系电话:65332659。

附件1:××市(县)2021-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docx

附件2:××市(县)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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