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通报

SUPERVISION

取消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中不合格产品

发布日期:2018-01-11 14:43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7月29日,农业厅印发《关于取消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不合格产品的通告》。

  通告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月份下发《关于2013年电池等2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其中铡草机、脱粒机、植保机械等25个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被通报。7月16日,农业部农机化司下发了《关于及时核查省级目录中不合格产品的函》,要求各省对照核查,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已列入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要及时删除。

  通告表示,农业厅对照四川省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简阳市胜利机械厂的5TY-28型玉米脱粒机及阆中市泰安车业有限公司的泰骏牌93QS-0.5型青饲料切碎机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阆中市泰安车业有限公司的泰骏牌93QS-0.5型青饲料切碎机在《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现依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删除。

返回列表

电脑版|手机版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政府大楼11楼

电话: 0898-65338099 65332905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70021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