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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1万吨以上 奖励50万元 我省出台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及奖励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2-0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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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2020年海南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及奖励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省将在2020年2月6日至2月29日期间,按贫困户及带贫合作社优先的原则,对收购我省种植的冬季瓜果菜的采购商进行补贴和奖励,其中,采购量在1万吨以上者奖励50万元。

今年1月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春节假期叠加因素影响,我省冬季瓜果菜部分品种出现价跌卖难的情况。为做好节后我省冬季瓜果菜产销工作,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冬季瓜果菜运销,切实解决当前冬季瓜果菜价跌卖难等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当前市场实际,制定此方案。

根据《方案》,采购商在我省收购的冬季瓜果菜,按销往目的地里程给予运费补贴。对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公里以内者,补贴标准为0.18元/公里/吨;1000公里-2000公里补贴标准为0.20元/公里/吨;2000公里以上补贴标准为0.22元/公里/吨。此次采取阶梯式补贴,例如:采购运输车辆一共开了1500公里,前1000公里按0.18元/公里/吨计价,后500公里才按0.2元/公里/吨计价。

当冬季瓜果菜田头市场收购价回升至正常水平并保持稳定时,有关部门有权停止实施运费补贴政策;如运费补贴政策实施期满后,瓜果菜价格仍保持低迷,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运费补贴政策。所需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我省对采购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采购量在0.5万吨-0.8万吨(含0.8万吨)的,奖励20万元;采购量在0.8万吨-1万吨(含1万吨)的,奖励30万元;采购量在1万吨以上的,奖励50万元。所需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承担的补贴及奖励资金从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



2020年海南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及奖励方案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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