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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2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 发布日期:2022-09-0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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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考生须知,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不能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自备),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及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身份核验时需短暂摘下口罩)。

3.考试前,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考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严禁不经过体温测量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4.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一般继续佩口罩,确需摘下口罩的应经监考员同意,隔离考场的考生全程佩口罩。

5.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备)且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体温低于37.3℃及考生考前48小时内至少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如无法确定采样时间,则以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往前推6个小时为准)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排队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核查和体温测量时应保持间隔不小于2米的距离。

(3)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琼返琼考生,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入琼后第3天开展1次检测核酸。在抵琼关口落实测温、扫地点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措施,实施1次落地核酸检测和1次抗原检测。

(4)考前7日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涉疫区名单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为准)旅居史的入(返)琼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在入琼关口进行1次核酸“落地检”,放行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宾馆报备,按照考区属地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全国涉疫区来返海口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还应进行“三天两检”,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因返琼时间短无法完成“三天二检”的,应至少提供考前48小时内(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

(5)考前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详情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为准)旅居史的入(返)琼考生,登机(船)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琼后在关口分别开展1次抗原检测和1次核酸检测,抗原结果阴性可通行,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抵琼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两检。

(6)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人员,在入琼口岸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管控期满后参加考试的,应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持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7)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转至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8)考前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入琼的考生和7天(离开低风险区之日算起)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琼返琼考生,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入琼后第3天开展1次检测核酸。所有来(返)琼考生抵琼关口落实测温、扫地点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措施,并实施落地检后放行。来琼考生,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9)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的考生除了符合上述的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外,还须符合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的《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2)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考前7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仍处于管控期内或是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的;

(5)行程码核验带*号的城市旅居史者;

(6)考前28天内有境外及香港特区、台湾旅居史的;

(7)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不按要求提供考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

(8)进场时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觉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专家研判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9)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为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7.我们将根据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按照国家和我省考试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agri.hainan.gov.cn/) 发布提示,请各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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