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机鉴推字〔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保障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重点环节生产机械化的需要,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我站拟编制《2020年海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制修订一批农机创新产品专项鉴定大纲,为开展专项鉴定工作提供依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列入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的农机创新产品,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列入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的产品应是尚无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点的创新产品,符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和市场需要。
二、建议列入专项鉴定大纲编制计划的产品,需填报《2020年海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编制计划产品征集建议表》(见附表),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我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联系人:吴清旭;电话:0898-66784170;电子邮箱:njzjdk@163.com)。
附件:2020年海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编制计划产品征集建议表。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20年6月18日
附表:
2020年海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编制计划产品征集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专项鉴定大纲产品名称 |
研发(生产)单位 |
产品创新性描述 |
目前生产应用情况 |
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
注:1.农机创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方面有重大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能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显著作用的农机产品。 2.产品创新性描述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查新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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