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32号)要求,我厅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省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具体改革内容见附表。
附表:省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地图]
琼ICP备07002109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0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2
联系电话:0898-65315615
联系邮箱:nytxxzx@163.com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