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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选聘审计机构通告

  • 发布日期:2024-04-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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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计工作需要,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厅3个在建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和对2023年省级农业奖补资金进行审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询价比选第三方审计机构承担相关审计业务,现就报名选聘审计机构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

(一)在建重点项目(以下简称“A项目”)。A项目含厅3个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预估总投资资金61937.26万元,项目建设时间预估3年(2024年-2026年),A项目跟踪审计费用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A项目的有关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2023年省级农业奖补资金审计项目(以下简称“B项目”),涉及139家奖补企业、资金额19106.65万元。审计费用预算金额不超过16.4万元。

二、任务要求和付款方式

(一)A项目的审计任务要求及付款方式:采取跟踪审计的方式对厅3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实施施工、竣工验收各阶段,以及其他与3个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行为等内容进行跟踪审计,要求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按季度和年度分别对3个重点建设项目出具一份季度(年度)跟踪审计报告,直至工程完全竣工为止;总的跟踪审计费用的80%计划分三年按工程建设进度支付给第三方,每年度半年付款一次,直至工程完全竣工出具项目竣工审计报告后,再付尾款20%。

(二)B项目的审计任务要求及付款方式:拟对厅2023年8个项目的奖补资金(涉及139家奖补企业、资金额19106.65万元)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申报及分配、拨付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本辖区奖补资金政策的宣传、组织申报、初审等工作落实情况;申报奖补资金的主体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内容。第三方审计机构制定并提交该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后,可申请支付30%审计费用,提供审计报告初稿后,可申请支付30%审计费用,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再付清尾款。

报名单位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名,A项目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要求至少配备有一名工程造价师参与整个跟踪审计的全过程;

(二)熟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和会计制度,A项目要求有承接过行政和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审计业务者优先;

(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或会计师协会的不良记录;

(四)委托审计服务收费合理优惠。

四、报名有关要求

(一)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会计师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二)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审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各一份,A项目要求对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跟踪审计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一份;

(三)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四)报价单及收费标准优惠说明的函(报名符合条件的将发给有关审计信息表);

(五)分别提供A项目和B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公司)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分别对A项目和B项目进行报价,也可以挑选其中一个项目(A项目或B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包括审计费用(含付款方式)、服务内容、审计人员安排等有关内容。并在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5月5日止)内,按要求将有关报价材料密封后,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2层审计处1205室,并在封面上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黄晓晖,联系电话:65919315,邮箱:hnnysjc@163.com

附件:A项目有关建设情况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6日




附件:A项目有关建设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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