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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 发布日期:2024-04-2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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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现公开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

2024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二、项目任务要求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编制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参照广西等省份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编制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科学禁烧研究报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三)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定原则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和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报价时间及地点:202443017:30之前,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130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公示方式:标结果在海南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公示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

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艳玲,联系电话:089865351355

邮箱:hnsnytkjc@126.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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