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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国家公园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3-2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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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工作要求,促进南繁育种成果转化,加快水稻新品种迭代更新,推动水稻单产提升和稻米产业提档升级,海南省种子总站计划实施“水稻国家公园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项目”,现需对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

水稻国家公园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

三、项目实施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预算金额169万元(包括耕整作业、人工劳务、宣传、培训、差旅、专家费以及购买农业投入品、燃油、开展有关业务的小型设备等相关费用)。

五、项目要求及内容

1.配合省种子总站做好三亚水稻国家公园国家农作物展示评价基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2.按照省种子总站要求在三亚水稻国家公园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种植。1年2季,每季面积120亩,2季品种数量不少于500个;

3.按照省种子总站要求对种植的水稻新品种进行数据采集、记录及分析,包括生育期、整齐度、抗病性、产量等内容,完成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总结报告;

4.配合省种子总站组织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观摩会、开放日等相关活动;

5.协调三亚市海棠区、三亚水稻国家公园做好种植基地的用水用电,地力提升等工作。

六、申报单位条件

(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明确具体实施团队,团队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组成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

(五)有在海南承担水稻展示评价种植相关项目的经验;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等)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明确项目主持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项目编制方案。

报价所提供的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存。

八、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二是具备完成项目的技术团队;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四是具备项目相关业绩实力;五是同等条件下国家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运营单位优先。

九、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2日

(二)报价地址:海南省现代农业中心704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

(三)报价方式:将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盖章或签字,于2024年4月2日17:30前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站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合作商公告。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合作商与海南省种子总站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子硕

联系电话:0898-65363216

监督电话:0898-65343126

特此公告。


海南省种子总站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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