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公开 > 预决算公开

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17-03-22 16:46
  •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本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省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全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指导品牌农业建设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进行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的防疫检查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南繁管理工作,拟定南繁管理措施和规定并监督实施,提出南繁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全省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组织本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的发展。 

  (十一)拟订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组织开展本省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涉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研究、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省外、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管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负责推进全省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编制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其他执法部门(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受理全省农业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重大农业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刑事案件;负责全省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治理整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金融、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草拟促进我省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关财政、金融、保险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运用金融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和做好防灾减灾保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指导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监管示范区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有关问题。 

  (十八)起草省畜禽屠宰相关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全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十九)负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推进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合作;指导瓜果菜田头预冷处理系统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休闲农业产业政策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拟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休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示范工作;承担乡镇企业和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工作。 

  (二十一)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省农业厅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疫控中心; 

   2.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3.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4.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5.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6.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7.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8.海南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9.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 

  10.海南省植物保护总站; 

  11.海南省种子总站; 

  12.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 

  13.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14.海南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368.0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1,368.0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1,368.01万元;支出总计71,368.0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7万元、农林水支出69,60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69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6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88.38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安排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2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50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0.8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7万元,占0.3%;农林水(类)支出69600.82万元,占97.5%;住房保障(类)支出583.69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万元,为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万名中专生培养项目经费150万元,属于类级科目之间的调整,上年该项经费放在“农林水(类)”核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6.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4.93万元,主要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只安排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归口社保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805.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5.68万元,主要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提取的养老保险缴费不在“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核算,调整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核算,属于项级科目之间的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9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56万元,主要是2017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万元。上年编制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75.47万元,为原海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该单位为差额单位,其公务员医疗补助由财政追加安排。2016年底,该单位改革撤消,分流新成立三家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其公务员医疗补助不需财政追加安排,由社保安排。 

  5.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3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调动、人员工资正常调资以及相应增加的工作经费、提取的各项款项。 

  6.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4.43万元,为厅本级安排的综合事务项目资金,属于项级科目之间的调整,上年该项经费放在“其他农业支出(项)”核算。 

  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新增4家厅属单位,分别是海南省种子总站、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海南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属于正常事业运行费的增加。 

  8.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厅本级农技示范推广项目资金340万元使用“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科目核算,2017年预算安排的农技示范推广项目调整使用“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科目核算。 

  9.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7年预算数为25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该项目经费基本与上年持平。 

  1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7年预算数为44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万元,该项目经费基本与上年持平。 

  11.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7年预算数为1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0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增安排省际检查站项目建设资金839万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项目资金572万元,2017年预算调整到“执法监管(项)”科目核算,上年该项目资金304万元使用“事业运行(项)”科目核算。 

  12.农林水(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7年预算数为10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0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厅本级安排农产品促销与农业交流合作项目资金700万元调整到“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科目核算,上年该项目资金450万元使用“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385万元,主要是上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项目资金8870万元使用了“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科目核算,而2017年预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项目资金调整使用“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80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厅本级安排会展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1180万元调整到“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科目核算,上年该项目资金850万元使用“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7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主要是上年厅本级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中种质保护项目资金300万元使用“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科目核算,2017年预算安排调整使用“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48,1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963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安排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2亿元以及以上各科目间的使用调整。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563.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4.94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的提高,提取的公积金也相应提高。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1万元,主要是补发往年的职工购房补贴。 

  三、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74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0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4.76万元、津贴补贴1429.64万元、奖金73.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6.33万元、绩效工资1103.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5.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3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69.93万元; 

  公用经费133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57万元、咨询费4.75万元、手续费4.75万元、水费4.16万元、电费58.28万元、邮电费31.56万元、物业管理费255.35万元、国内差旅费90.51万元、维修费37.62万元、会议费32.3万元、培训费91.43万元、工会经费89.79万元、福利费1.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65.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54万元。 

  四、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9.2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7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和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等三家厅属单位,上年没有出国计划,2017年计划参加农业部及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调研及参展团。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8次,出国(境)2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 

  1.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培训团:目的地为美国,人数6人,天数15天,主要任务为农业生物多样性培训; 

  2.海南-东盟工作访问团:目的地为泰国和柬埔寨,人数4人,天数8天,主要任务为工作访问; 

  3.海南农业促销参展团:目的地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人数2人,天数8天,主要任务为农业促销参展; 

  4.海南-柬埔寨项目调研团:目的地为柬埔寨,人数2人,天数5天,主要任务为农业项目调研; 

  5.非洲农业合作访问团:目的地为尼日利亚,人数2人,天数5天,主要任务为农业合作访问; 

  6.南太平洋国际交流访问团:目的地为澳大利亚、斐济、瓦努阿图,人数6人,天数10天,主要任务为南太平洋国际交流访问; 

  7.俄罗斯圣彼得堡国际农业展团:目的地为俄罗斯圣彼得堡,人数3人,天数10天,主要任务为海南农产品推介会、考察农产品批发市场。 

  8.参加农业部英国农业计划培训组团:目的地为英国,人数1人,天数15天,主要任务为农业计划业务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2.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2.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新增4家厅属单位,分别是海南省种子总站、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海南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相应外出工作量会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增长。 

  公务接待费31.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新增4家厅属单位,相应公务接待任务会增加,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2017年计划国内公务接待35次、人数190人。 

  五、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安排,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也无安排。 

  六、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农业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71388.01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收入预算71388.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71083.31万元,占99.57%;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204万元,占0.29%;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万元,占0.03%;罚没收入25万元,占0.0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7万元,占0.07%。 

  八、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7年支出预算7138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0.51万元,占10.84%;项目支出63647.5万元,占89.1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本级、省动物疫病预防疫控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省南繁管理局、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省农业厅信息中心、省植物保护总站、省种子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4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农业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6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农业厅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36,2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四、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六、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八、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农业部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DOCUMENT2019031538261363326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地图]

琼ICP备07002109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0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2

联系电话:0898-65315615

联系邮箱:nytxxzx@163.com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