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氮采购询价公告 (第二次)
根据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2025年业务推广与应用项目实施方案》,我站拟采购肉牛品种改良工作及实验室所需液氮,现对社会公开询价,望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项目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业务推广与应用项目——采购肉牛品种改良工作及实验室所需液氮。
(二)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税费、运费、装卸费等费用),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无效。
(三)采购内容:液氮(具体采购项目及数量、规格等内容详见附件1《2025年液氮采购需求一览表》),需按我站指定时间及供货方式在海口市范围内分批供货。
(四)采购程序:通过线上询价方式采购。
(五)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4月15日至4月17日。
(六)成交金额标准:成交金额不高于采购预算金额。
(七)评审方式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本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内容详见附件2《评分标准》),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为成交单位。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有效期限内的《危险化学品(液氮)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经营许可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相关供货资质和实力,提供响应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等可以证明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的液氮制造厂商应具备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制造厂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保证提供的液氮质量与标准规格符合国家标准GB/T 8979-2008。
(六)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响应单位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关联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响应(报名)文件的提交要求
响应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响应材料(一正三副4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危险化学品(液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报价明细单(列明产品名称、产品单价、产品数量,以合计价格作为价格标准评分。)、品质承诺书(格式自制)、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等材料。
(五)响应单位承诺递交的文件及有关材料真实、准确,如响应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有虚假的,视为响应单位自动放弃报名。
四、响应单位对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围标、串标等行为,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址:海口市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大楼905室,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7:30,逾期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响应须知:响应文件收取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响应单位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材料的完整性、服务价格、响应主体关联性等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定,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为成交单位。
七、签订合同:确定成交单位后,由成交单位与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执行。如成交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站有权取消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咨询及解答方式:
详情请咨询,张先生0898-65225759,将在公告期内作出答复。
九、其他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递交响应材料的响应单位需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采购终止,重新启动采购工作。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加。
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