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金丰拖拉机有限公司、全椒县皖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沂凤林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
近期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全椒县金丰拖拉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T-101B型、全椒县皖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WH-101型、临沂凤林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1型、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91型等4款皮带传动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柴油机功率小于8马力,与整机铭牌标注功率不符,且铭牌上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或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为严肃我省购机补贴政策管理,经研究决定,我省已暂停办理上述产品所有补贴手续。为尽快查明产品情况,请各相关厂家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提供涉事产品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书面盖章材料报送至海南省农业厅农机处(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府大楼1311房)。
二、派出专人前来实地核查涉事产品有关情况,对照我省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管理、产品归档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自查产品涉事原因,并主动整改。
三、于5月23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海南省农业厅农机处(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府大楼1311房),电子版发送到hnnongji@126.com邮箱。联系人张宁,电话:0898-65332905。
我厅将视调查结果及各厂家主动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决定,如涉及产品以小套大骗取补贴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暂停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