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农发〔2021〕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万宁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万宁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及实施重点
(一)实施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要求,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装备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二是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 APP(带人脸识别功能)、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进一步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提升政策实施水平。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二、补贴范围及补贴资质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 13大类 30小类 98个品目(详见附件 1)。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按年度对补贴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我市按调整后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
对纳入补贴范围并完成归档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补贴资金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精量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对深松机、水稻插秧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先进适用和绿色生态机具实行中央资金与省级资金不超过1:0.3累加补贴。
做好农机创新产品补贴工作。对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并列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创新产品,积极做好购置补贴工作。配合省级农机鉴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对尚不能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的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给予支持,重点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橡胶割胶机等。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通知执行。
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市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定,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植保无人机补贴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他补贴机具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本文统称为“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 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各种类型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参见《海南省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实行累加补贴的机具,其省级资金实际累加补贴额按照不超
过中央资金实际补贴额的 30%确定。
为了保持补贴额总体稳定,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含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 50%的,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市农机局)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要及时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对中央财政资金(含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 50%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后视情况及时调整。市农机局要动态跟踪补贴产品价格变化,主动发现和及时上报分档销售价格整体降低、补贴比例整体提高等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异常情形,报省农业农村厅对补贴额进行调整。
四、资金规模及资金使用
(一)资金规模。2021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107.0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7.054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市农机局要通过补贴资金需求调查和上年度资金执行情况,采用因素法(包括基础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绩效因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素等),科学测算下年度补贴资金的需求规模,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农机报废更新和开展新产品试点补贴等方面。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省自选品目机具以及对部分先进适用和绿色生态机具实行累加补贴,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省级资金可以按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资金的用途作为补充使用。
全市域内的国有农场农机购置补贴,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实施。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农琼字〔2020〕398号)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市财政局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一)发布实施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根据本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发布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全面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等。
(二)受理补贴申请。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原为海南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实行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 App。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到市农机局或“海南农机补贴手机 APP”自主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购机者购买价格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补贴机具,要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申请补贴时向市农机局提交非现金支付凭证,市农机局要将非现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存档备查。市农机局要通过“一站式”服务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 110%的,市农机局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补贴申请时,购机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购机发票;
3.牌证管理机具需提供行驶证或登记证书;
4.“社保卡”号或银行账号。
(三)审验公示信息。市农机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牌证,后办理补贴,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于冷库、网箱、烘干机等安装类和设施类产品应在安装调试好、开机能正常运行,达到使用要求,确保符合安全和使用性能要求后才能开展验机。
市农机局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 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大厅公示栏中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
(四)兑付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审核市农机局提交的补贴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 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市农机局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资金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方式兑付。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对已补贴机具退货的,购机者应将所得的补贴款返还市财政局,市农机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 “补贴款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经销企业方可退货。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退货档案材料由经销企业交市农机局保存。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农机局局长蔡兴雄任组长,市农机局邢福天、文再皇、李小民、薛洪、王关平、陈雪芳为成员的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补贴工作重大事项,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农机局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要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要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验、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重大事项须提交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我市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 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督促预算执行,加快资金使用。要加大推广应用手机 APP(带人脸识别功能)和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方式办理补贴,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提升优化服务能力。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市农机局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示申请补贴购机者信息,全面公开实施方案、操作流程、补贴产品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近三年市域内补贴受益和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信息时,严禁对外公布购机者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隐私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市农机局要全面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要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数据分析机制,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和复查。要建立完善补贴机具抽查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在用情况、机具购买价格、经销商经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填写《海南省补贴机具抽查检查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和上报。
市农机局要全面贯彻本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补贴产品经营管理及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每年 12月 15日前,市农机局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附件:1.海南省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年度 市(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海南省补贴机具抽查检查情况表
5.海南省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1:2021—2023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docx
附件5: 海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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